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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关于南通恒拓进出口商业无

日期:2025-04-08 21:57 来源:suncitygroup太阳新城(中国区)官网



  中国质量旧事网讯 2020年6月24日,上海海关网坐发布《中华人平易近国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关于南通恒拓进出口商业无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惩罚决定书(沪外港关缉违字〔2020〕0106号)》。当事人委托上海通域国际物流无限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向海关申报出口至韩国一般商业项下非医用一次性口罩12000个,申报商品编号6307900010,申报价钱FOB61800美元,出口报关单号068。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色报关单证、海关货色检验记实单、海关、当事人书面陈述、环境申明等为证。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行政惩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之,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惩罚:当事人该当自本惩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惩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履行上述惩罚决定。当事人不服本惩罚决定的,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可自本惩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惩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惩罚法》第五十一条之,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能够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惩罚款。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法》第九十、当事人过期不履行惩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提告状讼的,海关能够将的货色、物品、运输东西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供给的抵缴;也能够申请强制施行。